工信部废止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同时废止4批目录发表时间:2019-06-21 00: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 第22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精神,经研究,我部决定自2019年6月21日起废止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22号),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批符合规范条件企业目录同时废止。 特此公告。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6月21日 以下是工信部此前发布的四批《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》企业目录: |